“向地面泼倒污水,真的会被处罚,以后不能这么随意了!”近日,嘉定镇街道州桥景区一家餐饮店店主拿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悔地说。
原来,嘉定镇街道城管队员在州桥景区巡查时,发现河边景观树旁的地面上有污水水渍,于是立即对此展开调查。
城管队员调阅“一网统管”平台的公共视频发现,在1月5日晚上10点左右,一男子随手将脸盆中的污水倾倒在河边景观树旁,经对比后确定,该男子正是附近一家餐饮店的店主。固定证据后,城管队员找到了当事人,按照《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有关规定,对其进行了罚款。
“收摊后为了图方便,就随手把水往树边一倒。”面对处罚,该店主表示已深刻认识到错误,今后一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改变陋习,保护生态环境。
据悉,自生态环境问题“百日攻坚行动”开展以来,嘉定镇街道制定了10个专项行动,对随意倾倒垃圾、污水直排、私自处置工程渣土等破坏市容环境的行为“零容忍”。截至目前,嘉定镇街道累计自查点位数1557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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